国管局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印发意见
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
《意见》从加强组织领导、强化示范引领、做好宣传引导三个方面提出了落实要求。下一步,国管局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将开展政策解读、示范案例征集等宣贯工作,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机关事务管理、发展改革、财政部门将加强沟通协调,采取有效措施,形成工作合力,确保《意见》举措落地落实,扎实推进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,切实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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